⑴众所周知,校园贷中最常见的乱象莫过于被巧妙隐藏的高息陷阱,甚至还因此引发了“裸条借贷”、“女大学生还不起借款被迫卖身”等备受舆论关注的热点新闻!而据相关媒体报道,正值校园贷监管一周年之际,广州地区将再度下重手整顿那些屡禁不止的校园贷乱象。
⑵报道称,广州市金融局、广州市教育局和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在高校内举办的校园贷宣讲会,提醒学生校园贷隐藏的“高息”陷阱。
⑶“同学们,这.%的月息很可能就是个坑,实际年化利率可能达到近%,是高利贷。”广州市金融局副局长聂林坤、副巡视员李贵远在宣讲会现场用真实案例指出,学生要理性对待校园贷,莫让校园贷成为还不起的“青春债”。
⑷%学生申请校园贷用于消费
⑸根据广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提供的第三方调查报告显示,超%学生申请校园贷是用于购物、娱乐、交际,违规校园贷机构利用学生盲从的消费和懵懂的借贷心理进行诱骗,是校园贷乱象丛生的一大主因。
⑹广州市金融局副局长聂林坤、副巡视员李贵远表示,规范校园贷不能一刀切,在对校园贷平台进行规范、整改、清理的同时,也要关注到大学生合理的消费信贷需求,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服务,为大学生提供小额、利率合理的消费金融产品。而更重要的是,要加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提高他们对校园贷陷阱的识别能力,“树立其信用意识,消除懵懂的借贷心理,才能理性借贷,不被一时的享乐冲昏头脑”。
⑺据悉,下一步广州市金融局还将会同广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协会及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举办各类形式的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探索将校园网贷风险防范知识纳入“开学第一课”的教育内容中,提高在校大学生的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⑻警惕月利率包装下的高息陷阱
⑼在常见的校园网贷业务主要形式中,有部分需求是正当的、合理的。但是,在实际的校园网贷业务中,由于目前校园网贷行业尚不需要审批,有的商家或贷款机构利用在校学生缺乏金融知识和社会经验的弱点,以及利用商家或贷款机构较为强势的地位,误导甚至恶意欺骗在校学生参与校园网贷业务。
⑽例如,部分校园网贷机构在宣传中,故意使用所谓“零首付”、“零利率”、“无抵押”、“学生证或身份证就可以放款”等字眼,或者故意隐瞒借款利率、借款费用或借款期限等关键信息,误导学生向校园网贷机构进行借款。
⑾此外,部分机构在宣传借款利率时,甚至故意隐瞒对应的期限。例如,机构说借款利率为%,但实质为月利率而非年利率时,换算成年利率已达%,远远超过法律保护的范围。又如,有的机构说借款利率为每日.%,看起来很低,但换算成年利率已达到%,而目前银行年期的贷款基准年利率约.%左右。
⑿目前,在民间借贷领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在%以下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年利率在%以上,不受法律保护。年利率%到%之间,由借贷双方进行协商。
⒀因此,加强学生的金融知识教育也是整治校园贷的重要途径之一。此外,建立校园网贷预警、监测机制也迫在眉睫。业内建议,学校宣传、财务、网络、保卫等部门可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拓展情况,加强校园内广告、学生活动信息管理,禁止未经学校批准的机构在校园内开展校园网贷宣传活动或以兼职名义拉拢学生充当业务员。
⒁据公开资料显示,校园贷监管趋严已成为业界共识,除专项整治之外,上海、深圳、重庆、广州等地方行业自律组织都相继出台“禁令”。在年月日,银监会亦明确提出用“停、 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