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据相关媒体报道,陆某、朱某、潘某等人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非法获得了了大量的天猫商城积分,随后又利用天猫现有的积分抵款规则,从该公司骗取了近万元!报道称,这人近日被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认定构成诈骗罪,人均因此获刑并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金。
⑵据悉年月下旬,陆某、朱某、潘某等人经预谋,先后在天猫商城上购买了南通、天津、上海、温州等地的家天猫商城专营店铺,并在网上购买大量新注册的淘宝买家账号,通过在上述店铺内进行虚假交易的方式,套取天猫商城的奖励积分,之后再通过上述店铺,使用套取的天猫积分抵款购物,将积分变现。
⑶为了诈骗活动的顺利进行,陆某等人甚至还研发了两款软件用于诈骗活动,包括自动拍下商品、自动付款、自动发货、自动确认收货、自动维权退货、自动同意退货退款、自动用积分购物等等。
⑷法院审理查明,年月初被告人陆某等人利用上述方式,冒充多万名天猫商城会员,虚假交易额高达亿余元,获取天猫商城亿多积分,实际骗取现金人民币万余元。
⑸法院审理认为,陆某、朱某、潘某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实施虚构会员身份、生日信息、商品信息、交易过程等大量的隐瞒真相的行为,骗取天猫商城积分,骗取金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已构成诈骗罪。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上述判决是根据这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严重性以及他们的悔罪表现作出的!